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2-10-19 14:01    点击: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企业,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决定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申报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企业应属于国家和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为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知识产权创造优势明显。重视知识产权的布局质量,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发明专利近两年无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2.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较完善。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有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执行较好。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合理,能支撑企业开展各项知识产权工作。企业重视专利信息化工作,能有效运用专利信息检索和分析导航指导企业经营和研发活动

3.知识产权运用成效较好。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保持盈利且持续增长,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专利转化实施率较高,转化实施的方式包括自主实施、许可、转让、质押融资、作价入股、投融资等。

4.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三年无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建立了与企业经营相适配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及纠纷应对方案,能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专利诉讼、专利无效等专利法律纠纷。

5.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扎实。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工作,营造良好的企业知识产权文化,构建企业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长效机制。重视企业管理层及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和能力培养。

相关评价标准详见《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指标(试行)》(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附件2),word文档一份,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一份,以“申报企业名称+申报书”命名。

2.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知识产权组织架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近两年会计年度财务报表等证明销售收入、经营情况、知识产权投入财务证明材料;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贯标证明等;知识产权转化实施相关证明材料;获得的与知识产权、科技、经济相关的荣誉证书;开展知识产权信息运用、保护、宣传培训等证明材料。将所有附件材料按照《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指标(试行)》的指标序号排序并编制目录后嵌入一个PDF文档,以“申报企业名称+附件材料”命名。

所有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材料)以电子档存储提交,不用提交纸件材料。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和推荐。企业向所在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局”)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115日。各区县局协助我局查询申报企业的失信情况,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1118日前将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报送我局。推荐汇总表盖章后需报送纸件,同时将word文档以“**区县优势企业推荐汇总表”命名并发到联系邮箱,所有企业申报资料存入一个U盘报送

2.评审和审定。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经局办公会审定后确定优势企业名单。

二、复核

(一)复核对象

复核对象为2014年度至2019年度评定的六批共546家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二)复核内容

综合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近三年知识产权管理、创造、保护、运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重点关注企业的主体变更情况、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情况和知识产权运用情况。复核标准可参考或部分参考《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指标(试行)》,并结合地区实际开展。

(三)复核程序

复核工作委托区县局组织开展。各区县局自行确定复核的具体方式、程序、材料,可以参照申报要求执行各区县局请于1215日前将复核通过名单和复核工作开展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局。

三、其他要求

企业应诚信申报,凡以不当方法影响复核、认定结果或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经调查确认后,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的申报资格;已被认定的,予以撤销。

附件:1.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指标(试行)

2.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

3.推荐汇总表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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