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3-03-01 09:29    点击: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专利信息战略资源价值,助力企业优化技术创新路径,制定高价值专利布局策略,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渝知发〔202144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全市“点支持全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鼓励国家级专利导航支撑服务机构、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市级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中心、行业协会(联盟)与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联合实施。本项目采取“后补助”、择优支持的方式,给予经费支持。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一)在重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为准)。

(三)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已建立专利数据库或专利信息获取渠道,具备专利检索、分析人员,能将专利信息有效融入技术研发、产品开发、企业上市、专利布局、专利转化等。

(四)同一项目未获得过我局同类项目的资金支持。

三、项目任务

根据企业经营和研发活动需要,以专利数据为基础,完成针对一项或多项主题的专利信息分析工作。项目组织实施和分析内容参考国家标准《专利导航指南—第4部分 企业经营》(GB/T 39551.4-2020)和《专利导航指南5部分 研发活动》(GB/T 39551.5-2020)。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基于前期已开展的专利导航实际,向所属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报。

(二)区县初审。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对申报单位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协助查询申报单位失信情况,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三)专家评审。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项目确定。市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项目予以支持。

(五)下达年度计划,拨付项目经费。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按项目申报书、专利导航分析报告文本、专利导航分析成效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二)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项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

(三)申报单位承担项目实施管理、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四)请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于2023421日前将申报材料和区县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区县推荐汇总表电子档请以“**区(县)专利导航项目汇总表命名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1重庆市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2.推荐项目汇总表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3227     

(联系人:徐卫;联系电话:67101216;邮箱:16616243@qq.com;地址:江北区五简路9号市知识产权局24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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