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4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申报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复核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应为市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申报2024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小巨人”申报条件的,也可以申报)。复核企业为我市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共53家。
(二)申报和复核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满足该办法附件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复核企业对“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
(三)对于已成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推荐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四)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填写说明、如实填报数量,确保数据真实、规范即可。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线上申报培训。
(六)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二、申报和复核程序
(一)企业自主申报。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在4月25日至5月19日期间,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报送,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同时于5月19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单独申请书(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三份)交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务必保证系统填报内容和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二)区县初审汇总。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联系已完成申请企业补充上传佐证材料。区县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填写《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及《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对于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于5月24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单独的申请书(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两份)、包含汇总表的推荐报告(纸质件及电子版)送交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三)市经济信息委审核推荐。市经济信息委根据区县推荐汇总情况,组织开展审核,最终确定推荐企业名单。
三、其他事项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重点培育企业情况,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辅导服务,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对于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变更名称的,请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1〕171号)要求,报送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