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这些知识产权新规正式实施→
编辑日期:2024-07-01 16:52    点击:
一、01
7月1日起!新《公司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44条,针对外资企业在京发展比较关心的政策制定、政府采购、政府守约践诺、数据跨境流动、外汇便利、知识产权保护、技能人才引进、政企沟通机制等方面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制度设计,旨在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服务和融入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

 
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修订《企事业单位预审备案及代理机构预审注册工作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此前开展企事业单位预审备案的有关通知进行修订,形成《企事业单位预审备案及代理机构预审注册工作办法》,现予公布,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其中:企事业单位备案所需材料

1. 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业务备案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 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承诺书;上述材料须在系统内填报并寄送纸件,必须加盖公章。

用以证明具备研发能力的其他材料:

例如:至少三名主要研发人员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记录、学历学位证明、承担主要业务内容或项目的工作履历证明;与高校、院所等科研机构进行产学研合作的可提交加盖双方公章的合作协议、合同等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具备研发能力的材料。(该证明材料须寄送加盖公章的纸件,无需在系统中填报)

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备案申请的,视为备案申请未提出。企事业单位预审备案审核平均处理周期为半个月。
 

 
7月1日起!《四川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施行

第三次修订的《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省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严格控制奖励数量,提高奖励质量,优化奖励程序,每次授奖总数不超过300项。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杰出青年科技人员的激励,一方面调整年龄,由现行的"不超过40周岁”调整为"不超过45周岁”:另-方面增加授奖的数量,每年授予人数由“不超过5名”调整为“不超过10名"
 

 
7月1日起!《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正式实施

《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六章五十三条,重点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服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条例》明确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法治保障、严格保护、改革驱动、质量引领、聚焦重点、统筹协调等。同时,《条例》还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7月15日起!《浙江省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规定(试行)》施行

为贯彻实施《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提升行政裁决办案效率,维护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浙江省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规定(试行)》,本规定自2024年7月15日起施行。
 

 
7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

《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其中明确,支持首台(套)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创新、产学研用合作,促进研究成果转化、支持加快首台(套)技术装备专利审查、加强对首台(套)技术装备专利侵权纠纷的快速处理,发挥相关部门、机构、协会等单位相关职能作用,从规划引导、行业管理、政府采购、财政金融扶持、检测认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提升首台(套)扶持政策措施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的《司法解释》共51条,分为六部分:

第一部分集中规定程序事项,主要包括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的界定、起诉方式、案件管辖、合并审理、证据认定、公益诉讼、中止诉讼等。

第二部分规定相关市场界定,相关市场界定是反垄断执法司法的一个基础性、前提性工作步骤,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该部分主要规定界定相关市场的原则要求、证明责任、分析方法、考量因素等事项。

第三部分规定垄断协议,主要规定横向垄断协议中的协同行为、行为主体、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算法协议、跨平台最惠待遇,以及纵向垄断协议的举证责任、反竞争效果认定及其例外,组织帮助行为、垄断协议豁免等事项。

第四部分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主要包括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各种类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分析认定等事项。

第五部分规定民事责任,主要包括有关民事责任形式、损失认定、行为效力、诉讼时效等事项。

第六部分附则,主要规定新旧反垄断法衔接适用及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
 

 
7月1日起!《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施行

《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九章,分别为总则、资金支持、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附则。在促进中小企业研发创新方面,《条例》就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产学研合作,新产品推广等作出了规定,提出“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开展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组织本市中小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用项目交流合作”等。
 

 
新版《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共9章60条,新增“区域科技创新与科技合作”“监督管理”两章,删去与上位法重复的“法律责任”一章。

《条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明确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和本省的科技攻关项目,设立有关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加强基础研究、青年、女性、技术服务等各类人才培养。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明确加快建设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支持建设光谷科创大走廊、高新区、创新型市县、科创街区等创新阵地。
 

 
7月1日起!中冰、中埃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再延长

为继续给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PPH服务,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与冰岛知识产权局、埃及专利局就PPH试点项目再延长达成一致,两PPH试点项目均自2024年7月1日起再延长五年,至2029年6月30日止。其中,中冰PPH指南中更新了冰岛知识产权局总部地址,其余内容保持不变,将继续适用于中冰PPH试点;中埃PPH试点项目的要求和流程继续沿用中埃PPH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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