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企业,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定与管理办法》(渝知发〔2023〕56号),决定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申报、复核、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
(一)申报条件
在重庆市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生产经营3年以上,符合国家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符合《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定与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附件1),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和盖章原件的PDF文档。
2.附件证明材料按照《评审参考要点》(附件2)的一级目录(基本情况、创造能力、运用绩效、保护效能、管理水平)分类整理成五部分,如有加分项再增加一部分。每一部分的材料,编制目录后单独整合形成一个PDF文档。所有附件证明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以“申报企业名称+附件材料”命名,共不超过20M。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向所在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2.区县推荐。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推荐名额(附件3)确定推荐名单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4)。同时,将推荐汇总表盖章原件和word文档、企业申报材料电子件一并报送我局,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二、复核、年度考核
复核、年度考核由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复核对象为2020年度评定的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除参加复核的企业外,其他年度评定的企业均应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的内容为企业2022-2023年度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
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复核通过名单、未通过名单、复核工作开展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局。
三、其他
(一)企业应诚信申报,凡以不当方法影响认定结果或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
(二)请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附件:1.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
2.评审参考要点
3.区县推荐名额
4.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推荐汇总表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10月12日